南通市市區企業高水平創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貼和購房補貼實施細則(修訂版)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高層次雙創人才倍增計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通委發〔2019〕12號)、《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見》(通委發〔2021〕6號)、《關于實施<關于進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發展指數的若干政策>的補充意見》(通委發﹝2022﹞19號)、《關于更大力度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通委發〔2023〕10號)和市委人才辦會議紀要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和人才工作實際,本著“簡化程序、規范管理、高質服務”的要求,制定本細則。
一、補貼對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區(崇川、通州、海門、開發區、蘇錫通、通州灣)企業(不含金融、供電、煙草等中央、省屬企業)從南通行政區劃外全職新引進的高學歷以及專技人才、技能人才。
二、補貼標準
(一)生活津貼。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職稱的,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貼,累計不超過36個月;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貼,累計不超過36個月。
(二)購房補貼。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職稱的,購房自住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購房自住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
(三)延長期生活津貼。在享受生活津貼期間(或享受期滿后兩年內仍在通就業創業的)購買市區普通商品房,可延長生活津貼享受期,延長期不超過24個月。
三、申領條件
(一)申請人才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從南通行政區域外首次到南通市區企業就業或創辦企業的。
(二)從南通所轄縣(市)流動到市區企業的人才,其最長享受月數須扣除原在縣(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月數。
(三)申請人才在首次來通之前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以上職稱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須是2017年以后入學并獲相應學歷和學位的。
(四)申請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
(五)申請人才按規定在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申領生活津貼的,截至申報時,申請人才按規定在南通市區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滿6個月(以提交申請之月往前算起);申領購房補貼的,截至申報時,申請人才按規定在南通市區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滿24個月(以提交申請之月往前算起)。
(六)實行先購房后申請。
四、申報管理
(一)申報流程及周期
1.自主申請。申請主要采取線上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市區人才本人或其所在(辦)企業登錄網上申報管理平臺,自行如實填報信息,上傳相關材料,確認開通社?ㄣy行金融功能,完成網上申報。
2.審核公示。相關職能部門受理匯總材料后集中審核,形成初步審核意見,并向人才本人或企業反饋意見;市委人才辦會議集體研究,通過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通人才發展集團等官網公示。
3.待遇撥付。待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程序將津補貼撥付到申請人才本人的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二)申報材料(均為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1.申報碩博層次生活津貼人員:①申請人才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等相關證件;②申請人才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③申請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2.申報碩博層次購房補貼人員:①申請人才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等相關證件;②申請人才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③申請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④購買期房的,申請人才的購房合同(需經住建部門備案)以及購房發票;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才的不動產權證書以及契稅完稅、稅收繳款書證明。如申請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記的,需提供結婚證;⑤《南通市市區企業高水平創新型人才購房補貼申報誠信承諾書》。
(三)有關管理事項
1.關于首次來通時間的界定
首次來通時間是指,人才第一次在通繳納社保的時間。
2.生活津貼申報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報期限、首次新申請、離職重申請、逐階段核撥”的方法組織實施。
①關于生活津貼申報期限,必須在人才本人首次來通后5年內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②對已享受滿36個月生活津貼,且同時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延長期生活津貼實行免申即享。
③已申請并享受生活津貼的,中途離職,且不在我市市區就業或創業的人才,從其停繳社保的次月起,不予發放生活津貼。提交申請時已離通的,不予受理。
④中途離職后又重新到市區企業就業或創業的人才,在其首次來通后5年內,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繼續享受其剩余階段的生活津貼。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3.購房補貼申報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報期限,一次申報審核發放,跟蹤管理”的方法組織實施。
①關于購房補貼的申報期限,必須在人才本人首次來通之后5年內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②關于購房時間,必須是人才首次來通之后。其中,購買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的,以《稅收繳款書》填發時間為準。
③關于房屋產權,必須在南通市區,且必須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④關于房屋性質必須是住宅,商業、辦公等其他性質的不在補貼范圍。
⑤如有夫妻共同購買且雙方都符合申領條件的,夫妻雙方均為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補貼標準的1.2倍執行,兩人共享受36萬元;夫妻雙方均為碩士研究生,按照碩士研究生補貼標準的1.2倍執行,兩人共享受18萬元;夫妻一方為博士研究生,另一方為碩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補貼標準的1.1倍執行,兩人共享受33萬元。
⑥每名人才只享受一次購房補貼。
⑦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人才,購房補貼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⑧博士后在站期間,如符合市區企業博士購房補貼條件的,可正常申領購房補貼。
⑨享受購房補貼的房產自購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變更產權所有人。
4.誠信申報管理
申請人才和企業必須如實提供申報材料,一旦出現如下行為,將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對于虛報冒領、違反本細則相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取消享受政策資格,通過司法途徑追回已發放津補貼,及時通報有關單位,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②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③從查處人才失信行為之日起5年內不接受其申報任何人才項目。
④同一年度內企業出現兩起及以上嚴重人才失信行為的,企業承擔相應責任,5年內不再接受該企業申報任何人才津補貼。
5.關于有關政策銜接
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要求,相關人才政策執行如下:
按照《關于實施高層次雙創人才倍增計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通委發〔2019〕12號)第二條之規定,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享受高水平創新型人才津補貼政策的人才須在市區工業企業就業或創辦工業企業;
①人才在首次來通之前,已在學歷、職稱、職業資格等方面取得相應資質(具體要求同本細則第三條之第三款)。
②工業企業資質由市相關部門聯合審核。
③高層次人才的社保由所在工業企業按規定為其繳納。
④創辦工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須為所創辦企業的法人代表。
五、附則
(一)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南通市市區企業高水平創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貼和購房補貼實施細則》(通人社開〔2021〕9號)不再執行。
(二)本細則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南通市市區企業高水平創新型人才購房補貼申報誠信承諾書
附件
南通市市區企業高水平創新型人才購房補貼申報誠信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了《南通市市區企業高水平創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貼和購房補貼實施細則》,知曉誠信缺失或違反相關規定的嚴重后果,本人鄭重承諾:
一、所提供的申報材料和申領手續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本人愿承擔一切后果,并全額退還相關費用。
二、本人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已經開通,并已進行資金往來操作,如因個人原因沒有開通社?ń鹑诠δ芑蛱峁╅_戶行等具體信息不準確,導致資金無法到賬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三、所在企業作為鑒證方,對人才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補貼且不配合退回工作的,鑒證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單位、個人各執一份,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一份。
承諾人(本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本人手機號碼:
鑒證企業(簽章):
企業代表(簽字):單位聯系方式:
本人社保卡銀行卡開戶行(具體到某某支行):
本人社?ㄣy行卡卡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