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名稱:陽光食堂信息員,人數1人。
報名要求:35周歲以下(1989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食品、烹飪、餐飲、計算機、文秘、財務等相關專業,能夠熟練使用現代化辦公軟件,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與良好的溝通能力。同等條件下,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
二、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工作崗位。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相關資格條件。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崗位職責
1.完成食堂信息化平臺資料收集、上傳;
2.參與學校食堂管理;
3.完成學校交辦其他工作。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01月27日—01月31日下午17:00止(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2.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正反面;②本人填寫并手寫簽名的《南通市啟秀中學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③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相關材料。
注:所有材料均需為原件照片。
3. 應聘人員將以上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打包壓縮后以“姓名+陽光食堂信息員”為文件名,郵件標題以“姓名+陽光食堂信息員”命名,發送至南通市啟秀中學郵箱:qxzxdzb@yeah.net(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后,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打分,根據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招聘人數的6倍分別確定入圍考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6倍的,按實確定),由學校電話通知考試。入圍的應聘人員應達到2:1的開考比例,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過程中,發現應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學校有權即刻取消應聘者的考核或錄用資格,相關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六、考試
1.考試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
2.考試時間和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七、體檢及考察
在考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經市編辦通過政府采購確認的勞務派遣機構和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具體體檢名單在學校官網公告,并電話通知本人,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按實收取。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階段,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名單。
八、錄用與待遇
1.對確定的擬錄取人員,名單在南通市啟秀中學官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經市編辦通過政府采購確認的勞務派遣機構與擬錄取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員工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結錄用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2.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3.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工資待遇按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被錄用人員必須在公示結束后的半個月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啟秀中學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1125511(宋老師、孫老師)
紀律監督:0513-81125502(任老師)